点滴挂上之后,宋娇盘算了一下时间,想到自己是中午在寝室晕倒的,然后葛晶恰好找来,这会还应该没有吃午饭。

    “我没事了,你先去吃饭吧,别饿坏了。林枫不可能来得那么快,你得吃饱了,才有力气替我骂渣男是不是?”

    葛晶本想说自己不饿,但又想到宋娇也同样没吃饭,虽然输葡萄糖人不会饿,但还是要吃些东西才行。

    “那我去买回来好了,你也多少吃点。你有什么想吃的,我去食堂小灶给你点。”

    食堂小灶啊,这个独特的称呼一下子就勾起了宋娇的怀念之感。当年上学时,只有在特殊的日子里,宋娇才会去小灶那里吃上一顿。

    “我想吃土豆丝炒肉。”这道菜是宋娇大学时的最爱,好吃还不贵。

    “看你这出息吧,让你随便点,你就点了个这个。还是我看着点吧。”葛晶说着话,就往门口走。

    “等下,你急什么。”宋娇失笑,葛晶在前一世直到她出车祸之前,都是这种需雷厉风行的性格,如今正是青春年少,只比那时更胜。

    “这是我的银行卡,你去食堂时,顺便帮我查下余额,密码是你和我的生日相加。”

    如今这个密码,算是宋娇唯一能对葛晶说出去的东西。自打她与林枫谈恋爱之后,绝大部分事情都以林枫为中心。唯独这个密码,保留了一丝好友的影子。

    “哼,算你还没被所谓的爱情冲昏头脑。”葛晶板着脸接过银行卡,转身走出病房。

    不过转身的一瞬,宋娇还是看到葛晶翘起的嘴角。

    病房里终于只有宋娇一个人,宋娇向窗外看了看,映入眼帘的是春大的樱花,这樱花她看了四年,错不了,是她熟悉的春大景色。

    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左手,此时的左手皮肤光洁细腻,既没有后世的粗糙,也没有那条因意外划伤而留下的伤疤。

    最后又拿起手机,仔细地盯着日期看了一分钟,这才真的确信,自己的的确确是重生了。

    啊,真好,好到宋娇想尽情地大叫一声,来表达自己心中的喜悦。

    待到最初的激动过后,宋娇便认真规划起自己的未来。

    对于葛晶,宋娇最大的遗憾,那就是她答应了葛晶十几年,要陪她去江南小镇旅游,陪她在丽水古城开一个古香古色的客栈,然后两个人每天睡到自然醒,下午时坐树荫下,边喝茶边聊天。

    开客栈对于当时的宋娇来说,还有点遥远,但第一个确实是宋娇能做而未做到的事——每当她有点钱,就都给了林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