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瞻基拍拍手:“行了,先听我把话说完,要讨论等我说完在讨论,诸位有的是时间,要是等我发了天花,脑子一昏说不定就记不全了!”
众人这才按耐下激动的心情,继续准备抄录朱瞻基的话。
“第五策是收商税并制定专门的《商律》,商税和田税一样都要施行递增收税的方法,起征点就以一百两银子为最低,一万两以上为最高,至于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收税,可以酌情考量;收商税的手段可以借鉴学习一些宋朝的收商税的方法。”
“第六策收关税法,先发展海贸,和周边各国进行贸易各取所需,引进他国的优良粮食种子等物;
这个也要和人家宋朝的多多学习,宋朝的海贸税收,占到朝廷收入的七成,我大明为什么不行?”
“第七策是科举改革,首先改革国子监,开设对应朝廷各部衙门的专门人才,如大理寺、都察院、刑部、各地方的提醒按察使衙门,要考《大明会典》《大明律》《洪武大诰》税法等大明一应条律;
工部就要考治河、治水、建筑等一应相关;
户部要考农桑和算学;
兵部要考兵书、兵法、战阵、边策等等。
总之就是专业的人才做专业的事,当然儒家经典是基础,要到举人或者考进士时才要分科开考,以备各部衙门选用。”
“第策是考成法,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办的事情定立期限分别登记在三本账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底,另一本送六科,最后一本呈与人皇;
由六部和都察院按账簿登记,逐月进行检查。
每完成一件登记一件,反之必须如实申报,否则论罪处罚;
六科也可要求六部每半年上报一次执行情况,违者限事例进行议处;
最后人皇也可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查实。
这就形成了人皇统领监察衙门、再以监察衙门监督中央六部,并以六部统率文武百官及地方官员,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官员考评机制。
有考成法在,“立限考成,一目了然”。
彻底打破论资排辈的陋习偏见,不拘出身和资历,大胆任用人才。”
“第九策截天奉己法,就是截取他国的国运,供养我大明的国运!